欢迎来到苏州人才网—苏州人才市场最新招聘信息、苏州招聘求职的专业网站,单位注册个人注册
联系邮箱:kf@rencai99.cn
会员登录
会员名:
密  码:
验证码:
在线客服:
客服邮箱:kf@rencai99.cn
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

2008-11-29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(局):
  根据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513号)的规定,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。据此,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:
  一、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
  年工作日:365天-104天(休息日)-11天(法定节假日)=250天
  季工作日:250天÷4季=62.5天/季
  月工作日:250天÷12月=20.83天/月
 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:以月、季、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。
  二、日工资、小时工资的折算
  按照《劳动法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,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,即折算日工资、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。据此,日工资、小时工资的折算为:
  日工资:月工资收入÷月计薪天数
  小时工资:月工资收入÷(月计薪天数×8小时)。
  月计薪天数=(365天-104天)÷12月=21.75天
  三、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《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》(劳社部发[2000]8号)同时废止。


                  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八年一月三日

下载客户端
关注微信
苏ICP备11086254号-2 免责声明:本站部分信息为免费会员所发布,请在采用时注意辨别信息的真伪!
苏州人才网提供苏州人才市场最新招聘信息,包括苏州人才市场、苏州园区人才市场、苏州高新区人才市场现场招聘;苏州招聘网、苏州高新区人才网、苏州园区人才网等苏州招聘网站。